境地隋朝屬牂牁郡。
唐朝屬黔中道應州地。
宋朝為夔州路紹慶府所領56羈縻州南部東段地帶。
元代始有建置。至元年間,今縣境為都云安撫司和定云府間地。至正十三年(1353年),境內始有建置,朝廷在壩干置夭壩長官司,管理今縣境及巴榔、陽基等地苗疆土務。
明洪武七年(1374年),夭壩長官司歸順明廷。十三年(1380年),改為苗夷長官司。十八年(1385年),升為蒙囊直隸夭壩安撫司,仍管理原境土務。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隸都勻府,將巴榔等地劃入都勻。雍正七年十二月(1730年1月),朝廷準建八寨廳,廳治在今老八寨。乾隆六年(1741年)纂成的《貴州通志》載其時廳轄境為:“東至黎平府古州楊條寨界一百一十里,西至都勻縣太平汛界三十里,南至獨山州三角(腳)屯界六十里,北至丹江通判黃土寨界一百二十里,東南至都江通判底覽寨界八十里,西南至都勻縣普安司界五十五里,東北至丹江黨浪寨界一百一十里,西北至麻哈州隆里界一百里?!睆d轄4個土司:夭壩司,駐夭壩,領今巖英、興仁、咸寧(今屬麻江縣)、燒茶、龍泉、雞賈(今屬都勻市)、金鐘、交梨(今屬三都水族自治縣)一帶,計60寨;揚武司,駐朱砂廠,領今揚武、長青、龍?zhí)?、黨早、復興一帶,計43寨;排調司,駐排調,領今排調、方勝、加配、羊巫、永樂(今屬雷山縣)、柳烏(今屬雷山縣)一帶,計39寨;永安司,駐卓佐,領今新華、大興、南皋一帶,計51寨。此后廳轄地域有所變動,據乾隆十四年(1749年)貴州巡撫愛必達編纂的《黔南識略》載,廳治亦西遷約5公里設在龍井塘今縣駐地。
八寨廳建制一直沿至民國初年。
民國三十年(1941年4月),國民政府撤丹江縣(雷山),其西南部并入八寨,取丹江與八寨各一字,稱“丹寨”至今。
1949年12月4日,丹寨縣城解放。12月6日,建立丹寨縣人民政府,隸于獨山專區(qū)(1952年11月改稱都勻專區(qū))。同時建立城關辦事處和揚武、興仁區(qū)人民政府及龍泉鎮(zhèn)人民政府。
1956年4月18日,國務院以(56)國設司第30號文件批復,撤消鎮(zhèn)遠專區(qū),建立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原鎮(zhèn)遠專區(qū)的余慶縣劃歸遵義專區(qū),都勻專區(qū)的麻江、丹寨、黎平、從江、榕江5縣劃入黔東南自治州。
1957年1月,改稱丹寨縣。
1959年1月,撤銷丹寨縣建制,與爐山、雷山、麻江合并建為凱里縣。
1961年8月,恢復麻江縣和雷山縣建制,原丹寨縣建制分別劃歸麻江縣和雷山縣。
1962年10月,恢復丹寨縣建制。[3]
1990年,全縣有3個區(qū)、一個區(qū)級鎮(zhèn)、20個鄉(xiāng)(鎮(zhèn))、157個村(街)。[4]
1992年1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撤銷龍泉、排調、興仁3個區(qū);將龍泉、金鐘、合心3鄉(xiāng)(鎮(zhèn))并建龍泉鎮(zhèn),排調、岔河、孔慶、加配、羊巫、方勝、黨早7鄉(xiāng)(鎮(zhèn))并建排調鎮(zhèn),興仁、燒茶、巖英、新華4鄉(xiāng)(鎮(zhèn))并建興仁鎮(zhèn),揚武、復興2鄉(xiāng)并建揚武鄉(xiāng),長青、龍?zhí)?鄉(xiāng)并建長青鄉(xiāng),雅灰、麻鳥、排路2鄉(xiāng)并建雅灰鄉(xiāng),南皋、大興2鄉(xiāng)并建南皋鄉(xiāng)。
縣境早在1000多年前,就居住著苗族等少數(shù)民族的先民。境地隋朝屬牂牁郡,唐朝屬黔中道應地,宋朝為夔州路紹慶府所領56羈縻州南部東段地帶,元代始有建置。元至元年間,今縣境為都云安撫司和定云府間地。至正十三年(1353年)朝廷在壩干置夭壩長官司,管理今縣境及巴榔、陽基等地苗疆土務。明朝天順、成化年間曾被農民起義軍推翻,“流土均不受制”。清雍正七年末(1730年1月)置八寨廳、隸都勻府,轄夭壩、揚武、排調、永安4司。1914年改為八寨縣,1942年撤丹江縣,將丹江河以西地區(qū)劃入八寨縣,(1944年劃回歸雷山設治局)改名丹寨縣。1952年12月,成立丹寨苗族自治區(qū)(縣級),隸都勻專區(qū),1955年4月改稱丹寨苗族自治縣。1956年,改隸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7年1月,改稱丹寨縣。1959年1月,撤銷丹寨縣建制,與爐山、雷山、麻江合并建為凱里縣。1961年8月,恢復麻江縣和雷山縣建制,原丹寨縣建制分別劃歸麻江縣和雷山縣。1962年10月,恢復丹寨縣建制。
丹寨縣各族人民素來不畏強暴、追求民族平等,主持正義,渴望自由,堅決反抗封建統(tǒng)治和民族壓迫,反擊帝國主義侵略。明天順四年(1460年),苗民首領赍果領導農民起義,攻破夭壩干,摧毀土司政權。成化年間,赍果多次率領民眾反抗封建暴政,震撼明廷。清雍正六年(1728年),朝廷實施“欲靖苗疆、宜從八寨始”的貴州“改土歸流”方略,貴州巡撫張廣泗親率重兵,對八寨境內少數(shù)民族濫加殘酷燒殺,反復施暴,激起各族人民前仆后繼地強烈反抗。排調、方勝一帶的苗族人民議概聯(lián)合抗暴,“以一大寨統(tǒng)數(shù)十百小寨”,清軍“剿之不能,招之不信”。雍正十三年(1735年),排調苗族首領告剛再次率眾起義反抗清廷暴政、占領排調、方勝、排保、羊巫大片地區(qū);九門、密告一帶苗族人民亦揭竿而起,聯(lián)合攻打羊甲塘、得祿汛、八寨廳等處,迫使貴州提督哈元生親率三省重兵進行鎮(zhèn)壓。咸豐五年(1855年),境內各族人民舉行大起義,攻克八寨廳城,殺死同知馬世璜、清軍游擊楊廷柱、衛(wèi)千總明焜。苗族首領馬登科率領義軍占據廳城長達16年之久。民國33年(1944年)日本侵略者進犯丹寨,燒殺擄掠,丹寨各族人民自發(fā)憤起反抗、與之殊死搏斗。
1949 年12月4日 凌晨,中國人民解放軍51師師長閔學勝率領部隊解放丹寨,首任中共丹寨縣委書記兼縣長陳澤民亦率接管干部隨行參加解放接管丹寨。 12月 6日 正式成立丹寨縣人民政府,國民黨在丹寨的統(tǒng)治宣告結束。
1949年12月丹寨縣解放后,中共丹寨縣各級黨組織依靠和領導丹寨各族人民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按照中共貴州省委、黔東南州委(都勻地委)的統(tǒng)一部署,在完成接管建政、剿匪、五大任務(清匪、反霸、減租、退押、征糧),鞏固新的人民政權的基礎上,迅速恢復和發(fā)展國民經濟,順利地完成土地改革,摧毀封建剝削剝削制度的基礎,并基本完成了對農業(yè)、手工業(yè)和資本主義工商業(yè)的社會主義改造,開始了全面地有計劃地進行社會主義建設。